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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学配方食品注册过渡期延长1年

[导读] 特殊医学配方食品注册过渡期延长1年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今日(1122)联合发布《关于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执行日期的公告》、《关于调整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过渡期的公告》,境外企业201811日前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可进口并销售至保质期结束,而特医配方奶粉的注册日期将延长至201911日。
去年9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过渡期的公告》,规定201811日前,经批准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或已向我国境内出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可销售至其保质期结束。不过由于进口奶粉需要经历报关过程,其注册制执行日期是按生产日期还是报关日期计算,颇受境外乳企关心,此次公告则解答了这一疑问。
按照今天发布的公告要求,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其境外生产企业应获得质检总局注册。境外生产企业201811()后生产的输华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取得食药监总局产品配方注册,并在产品销售包装的标签上注明注册号。而境外生产企业201811日前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可进口并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值得注意的是,注册制目前对“海淘”奶粉尚未完全覆盖。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名誉理事长宋昆冈曾指出,目前“海淘”业态有三种:一是个人代购,二是国内网站从国外大批进口,三是自贸区业态,这三类奶粉均没有注册要求。宋昆冈认为,对于后两种业态“海淘”奶粉应按照一般国际贸易管理,取得注册。
事实上,国家质检总局曾于2015年发布《网购保税模式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对网购保税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提出了注册的试行方案,但该细则至今尚未正式推出。

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过渡期,延长到201911日,要求在我国境内生产或向我国境内出口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取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并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标注注册号。而在我国境内生产或向我国境内出口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日期为20181231()以前的,可在我国境内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信息来源:新京报  编辑:黑龙江奶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