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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成果理事长作关于推进奶业产业一体化主题报告

[导读] 刘成果理事长作关于推进奶业产业一体化主题报告

逐步推进产业一体化是解决奶业深层次矛盾、构建奶业持续健康发展机制的根本举措
——中国奶业协会理事长刘成果同志在首届中国奶业大会上的讲话
2010年6月8日

同志们,朋友们:

  首届中国奶业大会暨第八届中国国际奶业展览会今天在青岛召开了。这次会议是我国奶业处于振兴的关键时期召开的,本次会议之前,曾召开了三次中国奶牛发展大会,分别研究探讨了奶牛养殖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问题。本次会议更名为中国奶业大会,以后每年召开一次并沿用此名称。这样涵盖面广,更能全面反映奶业产业的发展状况,今年主题是研究奶业产业一体化问题。下面我围绕这个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奶业产业一体化的意义和作用

  (一)奶业产业一体化的实质是产、加、销利益联结

  一体化,是指多个原来相互独立的主权实体通过某种方式逐步结合成为一个整体的过程。一体化的基本特征在于自愿性、平等性和主权让渡性,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奶业产业一体化就是奶牛养殖、乳品加工、市场营销等产业环节有机结合成为一个整体的经营方式,其实质是奶业产、加、销利益联结,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联合体。通过奶业产业一体化,实现各方利益的均衡分配。乳品加工企业通过提高原料奶的附加值,拓宽销售渠道和服务,给消费者提供优质乳制品,同时获得效益。乳品企业将加工、销售的收益通过订单收购、利润返还等形式返还给奶农,使其能够得到合理的利润,从而积极发展奶牛养殖,扩大和稳定奶源基地,为乳品加工企业提供优质的原料奶,同时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良性循环。

  奶业一体化是农业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外的实践经验证明,农业产业化主要表现为畜牧业的产业化,而畜牧业的产业化又突出表现为奶业的产业化。在农业产业化中,奶业产业一体化最具有代表性,奶业产业一体化的经营程度也是最高的,效益也最显著。推行奶业产业一体化,对发展农业产业化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二)奶业产业一体化是奶业生产自身特点决定的

  奶的鲜活性和生产的连续性决定奶业必须实行一体化经营。奶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脂肪、维生素和矿物质等营养成分,具有鲜活易腐,时效性强的自然特征。有资料证实,奶牛场生产的原料奶不经过冷处理,有害微生物将迅速繁殖。原料奶应在2小时内迅速冷却到4℃以下且储存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因此,原料奶需要及时冷却、收集、储运、加工,以保证乳制品的质量。同时,大部分乳制品是供消费者直接选购的鲜活商品。如巴氏杀菌奶,一般保质期只有2~3天,货架期短,所以牛奶生产、收集、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必须紧密联结,环环相扣,协调发展。只要奶业内部一、二、三产业及相关产业协调发展,就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奶业产业一体化有利于奶业持续健康发展和构建现代奶业

  目前我国奶业的主体经营模式是分散养殖、集中加工,产业化组织程度低。奶牛养殖户与乳品加工企业基本上是一种买卖关系,居于不同的利益主体,两者联系不紧密,没有真正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产业化链条。奶农和乳品企业是相互孤立的两个环,没有形成链,所以,互相算计,一个产业链,两个心眼。长此以往,奶业将不能健康发展,也必将动摇我国奶业的基础。2008年9月,“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爆发,全国共有三十万婴幼儿因食用三鹿奶粉和其他个别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并有个别患儿死亡,损失巨大。“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使我国奶业陷入危机,消费者信心受挫,民族品牌信誉严重受损,生产企业和奶农面临极端困境。“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发生,集中反映了我国奶业发展中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其中产、加、销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是重要原因之一。由于奶农与乳品企业之间没有共同的利益联结,致使牛奶生产和乳品加工形成“两层皮”,造成奶业发展不协调,不稳定,原料奶质量得不到保证。在原料奶收购环节,有些乳品企业在用奶旺季时,争抢奶源,降低标准收购,给原料奶掺杂使假留下了可乘之机;在用奶淡季时,限收拒收,压级压价,拖欠奶资,损害了奶农的利益。这一状况造成了原料奶市场的混乱,使乳制品质量安全得不到保证,危及整个行业的发展。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只有通过推进一体化,才能理顺奶农与乳品加工企业的利益关系,使各环节从关心自身利益的角度去关心整个链条,从而保障生产、加工、销售的协调发展;才能规范牛奶生产加工和市场的秩序,把奶业的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才能保障奶源基地的稳定,确保乳制品的质量安全。

  奶业产业一体化是我国奶业的一种新型经营机制,对我国现代奶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积极鼓励和扶持奶业产业一体化发展,因地制宜地探索和推进奶业产业一体化,是提高乳制品质量,增加奶农收入,提高奶业竞争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新阶段奶业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奶业发达国家都是实行奶业产业一体化,其有效形式有两种。一是奶业内部采用建立奶农合作社形式推进一体化。具体来说,就是奶农在自愿基础上组建合作社,合作社兴办乳品加工厂,奶农既是合作社的主人,也是乳品加工企业的主人,形成了一个利益高度一致的完整产业链。奶业合作社为奶农提供从饲料、配种、防疫到收奶等一整套服务。大部分奶业合作社加工厂的利润分为三部分,一部分用于加工厂的扩大再生产,一部分作为奶农交奶的红利返还,一部分用于补贴奶业合作社为奶农提供的各类服务。利益返还解决了原料奶生产环节利润偏低的问题,促进了奶牛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而为加工厂提供了稳定可靠的原料来源。奶业合作社是发达国家奶业一体化的主要实现形式,现在已成为奶业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的主要经营方式。奶业合作社使发达国家奶业发展进入良性循环。采取合作社模式的国家有美国、法国、日本、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芬兰、印度等。二是在奶业外部由政府采取宏观调控手段推进一体化。如:制定合理的收奶价格,开展第三方质量检测,签订产销合同等。具体来说,定价机制是由协会或其他中介机构对奶牛养殖进行全成本核算,定期提出成本分析报告,协会商政府加上适当的利润,制定出标准牛奶的收购价,统一实行。第三方检测机构是独立于奶农和乳品企业的第三方机构,该机构对收集的原料奶进行理化指标、卫生指标等检测,将测定的结果送乳品加工企业,并保留检测奶样。乳品加工企业依据检验结果计价,向奶牛场支付奶款,如有争议对留样进行复检,并作出仲裁。合同奶业(又称为订单奶业或契约奶业)是指奶农与乳品企业在奶业生产过程中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产销合同,明确双方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奶农根据合同组织生产,企业按合同收购奶农生产的原料奶的经营形式。采取这种方式有加拿大、以色列等国家。

  同时,欧美等奶业发达国家大多数都实行生产配额管理,以调控供需关系,促进一体化经营。国外的配额制度,是政府部门根据全国奶类的市场需要,制定出全国原料奶的总生产量,再根据各省奶牛饲养的历史状况和人口变化,将生产配额分配到各省,由各省把配额分到牧场,各牧场根据配额进行牛奶生产。在管理上,配额可以流通,牧场主可以买卖配额,如果牧场主完不成配额,管理部门可以强制要求其卖出配额,以保证奶的总产量满足市场需求。

  二、我国奶业一体化的现状

  (一)奶业一体化的产生与发展

  纵观解放后我国奶业发展历程可以发现,奶业产业一体化是伴随着我国奶业生产体制和价格体制的转变而变化的,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新中国建立至1978年。新中国建立初期,我国奶牛的饲养以户养为主,1956年奶业实行公私合营,将奶牛定为生产资料,而后奶牛饲养转为以国有奶牛场为主,且规模不断扩大,并实行统购统销,即统一收购生奶,集中消毒、装瓶,统一销售。1978年,全国奶牛存栏48万头,其中国营奶牛场饲养了37万头(农垦系统27.4万头),占总存栏数的77.18%,集体饲养8万头,占16.7%,个体饲养3万头,仅占6.2%。这一阶段奶牛养殖、乳品加工和市场销售是以统一管理为主的。

  第二个阶段是1978~1992年。1978年,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提倡农业经营的多样化。奶牛业发展总体部署是,奶牛饲养从城市向农村转移,即实行“牛下乡,奶进城”的战略,允许和积极支持私人饲养奶牛,奶业生产实行“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的发展方针,充分发挥了广大农村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的优势,激活了生产力要素,促进了奶业快速发展,个体饲养奶牛的头数快速增长。到1992年,个体饲养奶牛已成为主体。这一阶段奶农与乳品企业之间变化成为买卖关系,利益联结松散。由于当时国家加强了对奶业的扶持,牛奶的收购价格仍由国家制定,所以奶农与乳品企业之间并未产生直接的利益冲突。

  第三个阶段为1992年之后。1992年,我国奶业进行了市场化改革,放开了牛奶购销价格,取消牛奶补贴,实行市场竞争,开放乳制品市场。牛奶购销价格除上海市仍由物价局定价外,全国均按照市场行情变化由乳品企业制定。这种原料奶价格由乳品加工企业单方确定的定价方式,并没有形成合理的原料奶价格形成机制,奶农没有发言权,利益没有保障。另一方面,乳品加工行业的丰厚利润,吸引了大量的社会资本和国际资本进入,国营乳品加工企业所占比重逐步降低。这两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使一体化问题日益突出,为以后我国奶业的波动留下了隐患。

  2004年以来我国奶业频繁出现波动,许多地区奶农多次出现倒奶、卖牛、杀牛现象,2006年内蒙古中部、山西朔州等地区集中宰杀奶牛,甚至母牛犊也杀掉,严重威胁到我国奶业发展的基础,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出现波动的根本原因是奶牛养殖与乳品加工脱节,乳品加工企业无序竞争,向奶农转嫁生产成本,造成奶牛养殖效益下降,挫伤奶牛饲养积极性,破坏奶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二)我国奶业一体化的有益探索和尝试

  在我国奶业发展过程中,特别是“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后,有关部门和企业对推进奶业一体化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一是成立原料奶价格协调委员会,制定原料奶收购价格,推行合同收奶。在原料奶定价方面,2007年9月,黑龙江省成立了省及各市(县)原料奶价格协调委员会,协调委员会在兼顾乳品企业和农户双方利益的基础上,研究、协调、确定合理的原料奶交易价格,由黑龙江省奶业协会在各地奶价基础上公布全省原料奶淡旺季参考价。2008年8月26日,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原料奶价格协调工作的通知》,2008年10月6日公布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6号)均要求有关部门抓紧建立原料奶价格协调机制,奶业协会定期公布原料奶交易参考价格。在推行合同收奶方面,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和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辽宁省农垦局、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别于2007年9月和2008年6月发布了《生牛奶购销合同(示范文本)》;农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8年10月制定了全国《生鲜乳购销合同(示范文本)》。上述政策和措施,对于制定奶价和规范原料奶的购销合同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通过奶业合作社和奶联社等形式,提高奶农的组织化程度。2007年7月1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正式实施,为奶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以及乳品企业与奶业专业合作社构建合作共赢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目前,北京地区奶牛存栏16万头,其中奶牛专业合作社存栏13万头,占总存栏数的81.2%,已经成为奶源保障的主体。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旭泥坂村2009年1月成立了奶牛专业合作社,社员可将奶牛折股入社,合作社还购买了加工奶豆腐的机器。合作社当年即实现了盈利,入社奶农得到了分红。内蒙古奶联科技有限公司创建了由企业搭建技术、管理、现代化设施设备和资金平台,吸纳奶农将现有奶牛以入股分红、保本分红、固定回报、合作生产等多种形式入社并获取回报的“奶联社”模式,将农民的奶牛集中起来,进行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饲养,原料奶产量和质量明显提高,与乳品企业进行对话的能力显著增强。

  三是积极建立第三方检测机制。20世纪80年代末,上海就积极探索和尝试建立第三方乳与乳制品质量监督体系。1995年上海乳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作为上海地区原料奶交售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市物价局、市奶协的支持下,首先推出了以脂肪单位与蛋白质单位作基础的原料奶的按质论价机制,此后检测项目逐年增设。2003年该站进行了体制改革,成为具有独立法人的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对调解纠纷,保护农(牧场)和企业(乳品厂)两者的利益,提高原料奶质量起到积极的作用。天津也于2006年2月开始推行第三方检测机制。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支持开展第三方检测试点,并由有关部门制定了实施方案,现正在试行中。

  四是奶牛场建乳品企业和乳品企业发展稳定的奶源基地。无锡市天资乳品饮料厂前身是1958年建场的无锡县奶牛场。20世纪90年代初,在养牛业整体滑坡,奶牛场严重亏损的情况下,奶牛场负责人确立了“以牛为本,以工养牛,产加销一条龙,农工贸齐发展”的思路,投资创办了天资乳品饮料厂。目前,天资乳品饮料厂日销量已由建厂之初的6000瓶上升到90000多袋,并带动了奶牛养殖场的发展和周边农民发展养牛业。山东银香伟业拥有优良的奶源基地,引进了先进的乳品加工工艺设备,实行一体化经营,保障了奶牛生产、乳品加工和乳品市场的协调发展,成为鲁西南最大的乳品供应市场。同时,蒙牛、伊利、光明、完达山、三元、飞鹤、沈阳乳业等乳品企业也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的要求,通过签订合同、入股、自建规模化奶牛场等形式,稳定和扩大自有奶源基地。

  (三)现阶段我国奶业产业一体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一体化程度较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我国奶农组织化程度低,无法与乳品企业进行对接;另一方面,奶农与乳品企业之间是简单的买卖关系,利益联结松散,产加销发展不协调,乳品企业重复建设严重,区域布局不合理,加工能力过剩。

  二是合同签订不规范。目前,乳品企业与奶农签订合同的行为不规范。首先,奶农往往拿不到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使合同成了单方合同。其次,合同期过短。第三,奶农与乳品企业之间缺乏诚信,都怕上当吃亏,不愿履行合同:奶农怕原料奶会涨价或是随意将奶交给收购价格更高的企业,乳品企业怕原料奶多了收不了或以各种理由拒收,导致违约事件频频发生,奶农和乳品企业都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获得稳定的利益。

  三是国家和地方制定的促进奶业产业一体化的政策落实不到位。如《条例》原料奶定价政策、原料奶购销合同范本、《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等出台以后,没有在全国特别是奶业主产区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影响了奶业产业一体化进程。

  三、推进奶业产业一体化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奶业产业一体化的认识

  一是要充分认识推进奶业一体化的重要性。奶业产业一体化是奶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其形成直接关系到奶业产加销的利益联结,直接关系到奶业深层次矛盾的解决和构建现代奶业,因此要提高奶业产业一体化的意识,把推进奶业产业一体化作为自己的责任,自觉贯彻国家和有关部门推进一体化的政策措施,把工作做好。二是充分认识推进奶业产业一体化的艰巨性。奶业一体化的难点在于涉及到产加销多方的利益,特别是乳品加工企业的利益,当前我国奶业的现状是“中间强,两头弱”,乳品企业要发挥龙头的带动作用,积极主动与牛奶生产者进行利益对接,促进奶业产业的一体化。三是充分认识推进奶业产业一体化的长期性。我国奶业产业一体化总体程度还很低,推进奶业产业一体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各地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好规划,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做好此项工作。

  (二)提高奶农的组织化程度

  长期以来,我国奶牛养殖“小散低”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奶农处于弱势地位,要坚持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大力发展奶农合作经济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与乳品企业对接,使奶农经济合作组织成为产加销利益联结的纽带,为实现奶产业一体化服务。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当前实现奶业产业一体化的有效形式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

  一是奶牛养殖向乳品加工拓展,乳品加工向奶牛养殖延伸。鼓励支持奶牛养殖场(小区)和奶农合作社参股加工企业或有条件的合作社自建乳品企业,鼓励支持乳品加工企业通过订单收购、建立风险基金、返还利润、参股入股等多种形式,与奶农结成稳定的产销关系和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更好地发挥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鼓励支持乳品企业自建奶牛场。乳品企业的奶牛场建起来后,不但能使乳品企业获得稳定的、高质量的奶源,而且本身就实现了利益一体化。

  二是构建各方参与的原料奶收购价格形成机制。要坚持贯彻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6号)的要求,加快建立合理价格形成机制的进程。合理的价格应包括养殖生产成本与奶农合理的收益。养殖成本应由物价部门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调查确定,并因地制宜定期进行调整。原料奶收购价格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加工企业、奶农代表组成的四方协调委员会协商制定价格方案,并由物价部门发布。企业严格按照发布价格和奶农签订收购合同,同时协调委员会对合同执行情况加强监管。

  三是加快建立原料奶第三方检测机构。原料奶第三方检测机构是独立于购销双方之外的中介机构,通过其检测结果,为原料奶收购计价、质量监管、纠纷仲裁等提供依据,规避双方纠纷,维护双方利益。目前,我国原料奶市场混乱,质量得不到保证,建立第三方检测机构是改变这种局面的有效手段。近期可以省(市、自治区)为组织单位,特别是在奶业主产省区把第三方检测机构建立起来,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完善标准、搞好试点工作。

  四是推行合同收奶。乳品企业要与奶农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签订长期稳定的原料奶收购合同,实行按质论价,保证收奶质量,发展合同奶业。

  (三)加快推进合同收奶的步伐

  在推进奶业产业一体化的进程中,当前最要紧、可操作性最强的是加快合同收奶的进程。合同收奶就是奶农和乳品企业按照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其实质是奶农和乳品企业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是保持奶业良好秩序的基础。合同收奶一方面可以保证奶农生产的原料奶有长期稳定的销路,从而获得稳定的收入,保证其发展奶牛养殖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保证乳品企业获得质优量稳的原料奶,实现加工业的可持续稳定发展。要对合同进行规范,要约定合同期限,明确规定原料奶收购的价格、收购量、收购标准、结算、交付方式,以及双方的责权利等。河北省在这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合同的签订率达到100%,取得了显著成效。他们的主要做法:一是由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监督奶站和乳品企业,以发布的生鲜乳交易价格为基础,签订《合同》。二是要求《合同》一式三份,分别由乳品企业、奶站留存,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以便掌握和跟踪合同签署履行情况。三是对于拒不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不交付奶站留存,不到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的乳品企业纳入不诚信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拒不签订《合同》,不履行《合同》的奶站,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移交工商部门处理。河北省关于合同签署有关情况将做专题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各地要采取措施,加速合同奶业的进程,特别是奶业主产省要做出表率。

                                  (信息来源:中国奶业协会信息网)